环县:出台办法规范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
来源:环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丽莉
发布时间:2020-12-1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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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环县在全县探索出台了《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该《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要规范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干部的教育关怀、任职及试用期管理、考核鉴定和重新任用等4个方面事项。
在干部重新任用方面,《办法》规定,影响期满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县纪委监委会商县委组织部组成考核组,按照听取汇报、开展谈话、民意测评等程序,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思想认识、现实表现、工作成绩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鉴定,对符合任用条件且鉴定合格的,建议县委及时合理使用。
据了解,《办法》出台以来,该县对2019年以来51名受处理处分县管干部进行了教育回访,对10名处分影响期满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了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备。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环县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表现好的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干部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合理使用,让他们重拾信心、轻装上阵,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